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5-02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4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1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1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会计处理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

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二)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