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公告编号:2025-034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迪曜、陈邦明,高级管理人员石雨生、赖昌洪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有公司1,520,3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范迪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2. 持有公司1,221,3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的董事、副总经理陈邦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3. 持有公司1,405,8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的副总经理石雨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4. 持有公司1,230,7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的副总经理赖昌洪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迪曜先生、陈邦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石雨生先生、赖昌洪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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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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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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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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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迪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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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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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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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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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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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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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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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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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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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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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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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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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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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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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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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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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2.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1)2015年增持股份;
(2)2020年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3)2023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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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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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减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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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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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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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迪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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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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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8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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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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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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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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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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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05,3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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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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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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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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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51,4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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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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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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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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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07,6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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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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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减持期间
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是否一致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在履行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与股份变动的相关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