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8-060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8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近日,公司已与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发展”或“甲方”)正式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赣发租字-2018-ZLHT-018),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件:部分生产设备
4.租赁本金:人民币372,000,000元整
5.租赁模式:售后回租
6.起租日:甲方根据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首笔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当日(以甲方付款的银行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7.租赁期限:共60个月,自起租日起至起租日后第60个月后第一个对应同日之前一日(含该日)结束。
8.租赁年利率:租赁年利率为6.71%,为固定利率。
9.租金应付日:每期租息在每季度最后一月21日支付,每季归还本金1,860万元。
10.管理费:管理费1%每年,以剩余本金金额为基数计算,每个租赁年度期初支付,第一个租赁年度管理费由乙方在甲方按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首笔转让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四年的管理费在每年期初收取。
11.留购价款:1元整。
12.担保:由黄泽兰、赖香英、黄世春、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崇义恒毅陶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崇义恒毅陶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13.提前结束/终止条款约定:若乙方要求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则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提前结束款、乙方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收回及管理租赁物件而产生的费用等,甲方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合同结束。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效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现金流量充足,未来能够按时归还本金,支付租息。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对所涉及相关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在租赁期间,应按合同支付相应租息,对公司盈利有一定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