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公告编号:2018-06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CHONGYI ZHANGYUAN TUNGSTEN CO., LTD.
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代码:002378
股票简称:章源钨业
披露日期:2018年10月26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世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迪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如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3,714,568,943.60
|
3,597,669,049.90
|
3,597,669,049.90
|
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73,362,870.29
|
1,963,366,413.08
|
1,963,366,413.08
|
0.51%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443,648,448.53
|
447,776,711.55
|
447,776,711.55
|
-0.92%
|
1,385,731,092.94
|
1,414,679,010.97
|
1,414,679,010.97
|
-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407,586.91
|
14,073,695.61
|
14,073,695.61
|
-26.05%
|
27,774,545.73
|
19,232,785.20
|
19,232,785.20
|
4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44,604.50
|
6,667,300.69
|
6,667,300.69
|
-46.84%
|
13,862,289.01
|
15,515,723.76
|
15,515,723.76
|
-10.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802,712.23
|
-112,369,317.53
|
-112,369,317.53
|
73.48%
|
-56,836,082.99
|
-360,704,564.72
|
-360,704,564.72
|
84.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2
|
0.02
|
-50.00%
|
0.03
|
0.02
|
0.02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2
|
0.02
|
-50.00%
|
0.03
|
0.02
|
0.02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3%
|
0.72%
|
0.72%
|
减少0.19个百分点
|
1.40%
|
0.98%
|
0.98%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调整后上表财务指标数据不变)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文件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其中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明细为: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上年同期调整前
|
上年同期调整后
|
营业外支出
|
604.50
|
553.55
|
资产处置收益
|
-
|
-50.95
|
2.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件规定,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项目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明细为: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上年同期调整前
|
上年同期调整后
|
营业外收入
|
418.62
|
183.95
|
其他收益
|
1,196.58
|
1,431.25
|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明细为:
损益表项目调整比较表
单位:万元
上年同期调整前
|
上年同期调整后
|
报表项目
|
金额
|
报表项目
|
金额
|
管理费用
|
8,520.72
|
管理费用
|
6,656.05
|
研发费用
|
1,864.67
|
财务费用
|
3,821.66
|
财务费用
|
3,821.66
|
其中:利息费用
|
3,674.94
|
利息收入
|
-155.67
|
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比较表
单位:万元
期初调整前
|
期初调整后
|
报表项目
|
金额
|
报表项目
|
金额
|
应收票据
|
23,257.08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7,518.63
|
应收账款
|
14,261.55
|
应付票据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459.37
|
应付账款
|
7,459.37
|
应付利息
|
176.08
|
其他应付款
|
1,142.13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66.0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767,717.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651,145.7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740.8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1,922.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10.17
|
|
合计
|
13,912,256.7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488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0.22%
|
648,942,680
|
|
质押
|
491,600,000
|
柴长茂
|
境内自然人
|
1.59%
|
14,682,531
|
|
|
|
郝双刚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954,600
|
|
|
|
梁淑娴
|
境内自然人
|
0.23%
|
2,116,500
|
|
|
|
邬伟民
|
境内自然人
|
0.23%
|
2,088,513
|
|
|
|
丁伟建
|
境内自然人
|
0.20%
|
1,825,602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18%
|
1,700,265
|
|
|
|
侯建湘
|
境内自然人
|
0.18%
|
1,661,600
|
|
|
|
崔国君
|
境内自然人
|
0.18%
|
1,633,000
|
|
|
|
刘淑琴
|
境内自然人
|
0.18%
|
1,627,50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648,942,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8,942,680
|
柴长茂
|
14,682,5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82,531
|
郝双刚
|
2,9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4,600
|
梁淑娴
|
2,11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6,500
|
邬伟民
|
2,088,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8,513
|
丁伟建
|
1,825,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5,60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00,2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265
|
侯建湘
|
1,66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1,600
|
崔国君
|
1,63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3,000
|
刘淑琴
|
1,62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7,5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柴长茂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682,531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股东郝双刚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88,8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65,800股;股东梁淑娴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16,5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股东丁伟建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28,702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96,900股;股东侯建湘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61,6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股东崔国君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33,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股东刘淑琴通过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27,5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货币资金
|
20,813.86
|
31,266.76
|
-10,452.90
|
-33.43%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0,059.82
|
37,518.62
|
12,541.19
|
33.43%
|
其他应收款
|
607.55
|
273.96
|
333.60
|
121.77%
|
其他流动资产
|
2,077.36
|
4,672.52
|
-2,595.16
|
-55.54%
|
在建工程
|
18,969.36
|
12,217.08
|
6,752.28
|
55.27%
|
开发支出
|
2,133.66
|
3,526.79
|
-1,393.13
|
-39.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6.16
|
486.77
|
239.39
|
49.18%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0,775.96
|
7,459.37
|
3,316.59
|
44.46%
|
预收款项
|
2,473.18
|
1,658.78
|
814.40
|
49.10%
|
其他综合收益
|
42.06
|
-41.45
|
83.51
|
201.47%
|
少数股东权益
|
771.29
|
320.87
|
450.42
|
140.38%
|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452.90万元,下降33.43%,主要系报告期末支付钨原料款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2,541.19万元,增幅33.43%,应收票据下降系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和贴现增加所致;应收账款增加系客户信用政策和信用周期季节性变化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33.60万元,增幅121.77%,主要系调整预付崇义聂都章源钨矿收购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2,595.16万元,下降55.54%,系全资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增值税留抵税款退回,导致待抵扣税金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6,752.28万元,增幅55.27%,系技改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开发支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393.13万元,下降39.50%,系部分研发项目完工结题转无形资产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39.39万元,增幅49.18%,主要系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所致。
(8)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316.59万元,增幅44.46%,系开具承兑汇票支付原材料款使得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9)预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814.40万元,增幅49.10%,系客户预付货款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83.51万元,增幅201.47%,系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增加所致。
(11)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50.42万元,增幅140.38%,系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权益影响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上年同期年初
至报告期末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研发费用
|
3,288.79
|
1,864.67
|
1,424.12
|
76.37%
|
财务费用
|
5,081.85
|
3,821.66
|
1,260.19
|
32.98%
|
资产减值损失
|
2,279.10
|
866.50
|
1,412.60
|
163.0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1,089.12
|
1,089.12
|
100.00%
|
投资收益
|
762.39
|
2,234.17
|
-1,471.78
|
-65.88%
|
资产处置收益
|
-251.86
|
-50.95
|
-200.91
|
-394.31%
|
其他收益
|
2,165.11
|
1,431.25
|
733.86
|
51.27%
|
营业利润
|
5,206.64
|
3,902.35
|
1,304.29
|
33.42%
|
营业外收入
|
44.71
|
183.95
|
-139.24
|
-75.70%
|
营业外支出
|
40.75
|
553.55
|
-512.80
|
-92.64%
|
利润总额
|
5,210.60
|
3,532.75
|
1,677.85
|
47.49%
|
所得税费用
|
2,275.79
|
1,594.44
|
681.35
|
42.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2,777.45
|
1,923.28
|
854.17
|
44.41%
|
(1)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24.12万元,增幅76.37%,系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60.19万元,增幅32.98%,主要系贷款利率上涨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12.60万元,增幅163.02%,主要系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471.78万元,下降65.88%,系报告期对联营企业西安华山钨制品有限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00.91万元,下降394.31%,系对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6)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33.86万元,增长51.27%,主要系当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04.29万元,增长33.42%,主要系钨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上升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39.24万元,下降75.70%,主要系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12.80万元,下降92.64%,主要系处置不动产损失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81.35万元,增幅42.73%,系母公司应税纳所得额增加所致。
(11)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77.85万元,增长47.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54.17万元,增长44.41%,主要增长因素为毛利润同比增长5,471.37万元,其他收益同比增长733.86万元,二项合计增加利润总额6,205.23万元;但同时受三费同比增加2,811.0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611.09万元,二项合计减少利润总额4,422.18万元的影响。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301.19
|
113,210.21
|
15,090.98
|
13.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984.80
|
149,280.67
|
-15,295.87
|
-10.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3.16
|
1,998.16
|
605.00
|
30.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58.73
|
13,361.80
|
-4,303.07
|
-32.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741.53
|
111,220.67
|
520.87
|
0.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063.73
|
84,706.72
|
25,357.02
|
29.94%
|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05万元,增幅30.28%,主要系收到与投资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及联营企业西安华山现金分红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03.07万元,下降32.20%,系本期支付固定资产采购款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重大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披露,详情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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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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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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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1日和2018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对赣州澳克泰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债权通过债转股方式,转变为对赣州澳克泰的投资款。本次债转股完成后,赣州澳克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5,559.02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5,559.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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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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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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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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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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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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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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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章源国际科技创新(深圳)有限公司与李勇军、汤伟娣在赣州,签署了《关于江苏永伟精密工具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之框架协议》,章源国际科技创新(深圳)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永伟精密工具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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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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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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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标的,与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60个月。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留用该部分生产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赣州发展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元回购该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2018年10月19日,公司已与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3.72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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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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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4)和《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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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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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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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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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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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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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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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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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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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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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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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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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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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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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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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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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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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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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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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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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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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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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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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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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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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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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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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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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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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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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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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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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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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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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公司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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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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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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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该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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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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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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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在该承诺函生效日前所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外,其及其下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活动。2.对于其及其下属公司将来因国家政策或任何其他原因以行政划拨、收购、兼并或其他任何形式增加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及其业务,其及其下属公司在此同意授予公司不可撤销的优先收购权,公司有权随时根据其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通过自有资金、定向增发、公募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他方式行使该优先收购权,将其及其下属公司的上述资产及业务全部纳入公司。3.其及其下属公司拟出售或转让其任何与公司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其及其下属公司在此同意授予公司不可撤销的优先收购权。4.其及其下属公司同意,公司按照该承诺函行使上述第 2项或第 3 项下的优先收购权时,其及其下属公司将配合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公司放弃优先收购权,其及其下属公司保证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购买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向公司提供的条件。5.其再次重申,其将严格履行向公司做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各项承诺,并保证如其或其附属公司与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将优先考虑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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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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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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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该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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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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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限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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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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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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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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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该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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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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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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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赣州市相关有权部门要求本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从有权部门要求之日起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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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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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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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开始,公司依据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截至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严格履行了该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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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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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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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承诺人愿承担上述所有补缴金额、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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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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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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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未发生上述需履行承诺的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该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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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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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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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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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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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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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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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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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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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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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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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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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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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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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严格履行了该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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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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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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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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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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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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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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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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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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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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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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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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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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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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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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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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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钨市场行情稳中向好,公司钨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毛利率同比增长,预计2018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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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