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1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2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2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泽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不幸逝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两人,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及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吴崎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津贴标准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吴崎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2024227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平先生

委员:董事潘峰先生、独立董事王京彬先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平先生

委员:董事潘峰先生、独立董事王京彬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王京彬先生、独立董事王平先生、董事黄世春先生、董事范迪曜先生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平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王京彬先生、独立董事吴崎右女士、董事黄世春先生、董事范迪曜先生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京彬先生

委员:董事黄泽兰先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独立董事王平先生、董事黄世春先生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京彬先生

委员:董事黄泽兰先生、独立董事吴崎右女士、独立董事王平先生、董事黄世春先生

战略委员会

(无调整)

主任委员:董事黄泽兰先生

委员:董事潘峰先生、独立董事王京彬先生、董事黄世春先生

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涉及吴崎右女士在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吴崎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227日    


 

附件

简历

吴崎右,女,出生于19791月,中国国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暨南大学MBA实践导师。2004年至2020年,就职于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任主任科员、副处长等职务;2020年至2021年,就职于深圳市期货业协会,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崎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和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