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哲学之问:你了解自己吗?
——摘自深交所官网投资者教育风险教育专题宣传栏
当您踏入证券市场,购买您心仪的上市公司股票,您就成为了证券市场中的一名投资者,也是这家上市公司的股东。作为投资者,您享有很多的权利,请不要忽视它们,正是这些权利让您的投资有了保障。或许,您现在还不了解您所拥有的权利,但您可以随着我们,一起走进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世界”。
1.谁是上市公司股东?
上市公司股东是指以取得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持有已上市股份公司股票的机构和个人。由此可知,上市公司股东由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组成。机构投资者主要是: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以及前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社保基金、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个人投资者则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自然人。
2.如何确认股东身份?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集中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在股票的上市交易过程中,中登公司根据股票的登记结算结果,确认投资者持有股票的事实并提供股票持有人登记资料。因此,中登公司登记的投资者持股信息,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依据。
3.股东有哪些基本权利?
股东权利是基于股东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股东权利主要体现为资产收益权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可以包括: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选举权、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转让权、公平交易权等。按照股东权利行使的目的,可以将股东权利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4.什么是自益权和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请求权等。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该等权利予以限制。
共益权,是指股东为了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兼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知情权、股东大会召集权、表决权、公司决议无效诉权等。该等权利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
5.股东权利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份转让后,股东权利也随之转让。
6.股东权利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吗?
部分股东权利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实践中最常见的是表决权的代理行使,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以该股东的名义在股东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再如,在股东行使知情权时,可以委托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专业人员予以协助。
小贴士:当您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您就成为上市公司所有者中的一员,具备股东身份,也因此有了股东权利。有些股东权利是每个股东天然享有的,如知情权、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有些股东权利有持股比例要求,如提案权(需持股3%以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权(需持股10%以上);有些股东权利不仅有持股比例还有持股时间要求,如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权(需持股10%以上,连续持股90日以上)、股东派生诉讼(需持股1%以上,连续持股180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