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3年06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赣州希望饲料有限公司等 29 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赣市地税函【2013】100 号),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 号)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3 年第 5 号)的规定,经 2013 年 5 月 29 日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认定公司 2012 年度至 2020 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目前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公司企业所得税按 15%的比例征收,有效期为 3 年(2011 年 10 月 9 日至 2014 年 10 月 8 日)。本税收优惠不影响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14 日

 

  巨潮网链接: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6-14/62578027.PDF 

[打印页面]  [返回上层]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