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江西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公布了江西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6000201),再次认定章源钨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
章源钨业于2004年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2008年江西省首批按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通过复审,2014年通过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据此章源钨业可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5%比例征收的优惠政策,有效期3年。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