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出台政策支持赣南振兴发展
2014年01月02日

  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相关政策,明确将在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使用未利用土地,加大稀土、钨、萤石矿等矿种的调查评价投入。

  在土地政策方面,一是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倾斜安排、鼓励使用未利用土地、支持产业园区设立升级与建设用地、开展用地管地方式改革试点等政策措施,大幅提升赣南原中央苏区建设发展的能力;二是通过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相关项目倾斜安排等,加大对农村土地整治、基本农田建设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等,支持当地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在矿产政策方面,通过五项政策措施,支持当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保持优势矿种的良好勘查开发秩序:一是加大稀土、钨、萤石矿等矿种的调查评价投入,倾斜安排调查评价项目;二是国家新增稀土、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给予倾斜,重点支持综合回收利用;三是加快优势矿种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提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四是执行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惠政策,支持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价款分成比例,将大部分留给当地,重点向资源产地倾斜;五是探索建立稀土矿产地储备区资源监管和激励机制、枯竭矿山资源接续动态平衡新机制,建设稀土矿区监管体系、推广“一张图”管矿项目等。

  此外,针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公园建设等,国土资源部也将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306/t20130606_12238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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