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
2019年03月20日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相关规定,今年我国将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明确今年第一批控制总量稀土为6万吨、钨矿为4.9万吨。

  通知明确,2019年度全国第一批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按照2018年度指标的50%下达。其中,第一批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600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9575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50425吨,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9省(区);第一批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49835吨,其中主采指标38005吨、综合利用指标11830吨,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5省(区)。

  上述矿种全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将根据有关政策及市场情况在第二季度适时下达。

  来源网站: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9-03/20/c_12100875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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