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接 到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控股”)通知:
2014 年 1 月 16 日,章源控股将其于 2012 年 11 月 13 日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 64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0%)解除 质押登记,并于同日,将其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 州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 2,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67%)解除质押登记。
2014 年 1 月 17 日,章源控股将其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 8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7%)解除质押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源控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48,987,77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81.50%,其中累计质押 10,16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73%。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