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0-066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公告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18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规定:“已缴清价款的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储量和新增开采矿种的,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新增资源储量、新增开采矿种对应资源储量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依法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大余石雷钨矿、天井窝钨矿四个采矿权涉及出让收益的缴纳。
2019年9月,公司完成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大余石雷钨矿、天井窝钨矿采矿权矿区钨矿或钨锡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备案工作。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了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2020年5月,评估机构完成对公司上述四个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评估。
2020年10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完成了对公司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大余石雷钨矿、天井窝钨矿出让收益的评估结果、缴纳金额和缴纳方式的确认,并出具了相关批复。根据批复要求,从2020年开始,公司分五期于五年内缴清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大余石雷钨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共28,186.24万元;一次性缴纳天井窝钨矿采矿权出让收益1,104.75万元。
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大余石雷钨矿、天井窝钨矿四个采矿权出让收益共计29,290.99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39%,采矿权出让收益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公司按照采矿权的服务年限,对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逐年摊销,2020年摊销金额为1,537.83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5.33%。
具体明细如下表:
采矿权名称
|
出让收益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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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缴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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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缴纳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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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服务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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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摊销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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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锡坑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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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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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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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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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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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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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子钨锡矿
|
6,244.72
|
5
|
1,2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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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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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63
|
大余石雷钨矿
|
4,596.08
|
5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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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
|
150.51
|
天井窝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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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75
|
1
|
1,104.75
|
21.63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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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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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90.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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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2.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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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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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目前天井窝钨矿尚未生产,暂不摊销。
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大余石雷钨矿、天井窝钨矿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批文。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