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操纵行为 切勿违法越线
2014年03月06日

 

 远离操纵行为 切勿违法越线

    

  近年来,证监会查处并公布了多起操纵市场案件。我们对这些案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分析,发现以下七类行为极易成为被证监会处罚的违法行为,希望投资者高度重视,远离操纵行为,切勿违法越线。
 

  1.虚假申报。主要指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行为,具体可分为开盘集合竞价期间的虚假申报和盘中连续竞价期间的虚假申报。例如,徐某某在“ST科健”、“*ST联油”开盘集合竞价期间,以明显高于前收盘的价格连续大量申报买入,推高虚拟开盘价,误导其他投资者买入,自己则在9:15-9:20集合竞价可撤单的最后一分钟撤销全部买入申报,此时跟风买入的其他投资者来不及撤单,最终形成较高的开盘价。2011年4月,徐某某因操纵市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又如,莫某某在“南方汇通”等7只股票交易中,多次在盘中连续竞价期间采用“申报买入-撤单-实际卖出”的方式操纵股价,制造交投活跃假相,误导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2009年10月,莫某某因操纵市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7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
 

  2.拉抬打压。主要指以明显偏离市价的价格申报买入或卖出,造成股价大幅上涨或下跌。 陈某某就擅长采用“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手法操纵股价。在“中捷股份”、“力合股份”等股票交易中,陈某某先以比市价高几个价位的价格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在低于市价的档位大量买入申报,造成大单在低档位买入的假相,推高股价会后迅速撤单。2011年3月,陈某某因操纵市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36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
 

  3.涨停堆单。主要指在股价已经涨停且有大量封单的情况下,明知此时在涨停价位申报买入将无法成交,仍以涨停价巨量申报买入,造成涨停价位封单急剧放大,将股价锁定在涨停价位,为日后出货提供便利。前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陈某某也采取过这种手法操纵股价。
 

  4.尾市拉抬打压。主要指即将收市前,以明显偏于市价的价格申报买入或卖出,导致尾市股价大幅上涨或下跌。刘某某控制的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为以更高的价格减持解禁股,在解禁股上市前一日,通过实际控制的两个机构账户在“京东方A”临近收盘的最后10分钟,连续大量申报买入,直接导致股价尾市涨幅接近6%。2011年12月,“新理益”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某某均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新理益”被没收违法所得521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刘某某被给予警告和20万元罚款的处罚。
 

  5.连续交易。主要指单个或多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股票,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王某某通过实际控制的账户在三个月中采用连续交易手段,操纵“中国纺机”,致使股价从4.24元升至7.6元。2007年9月,证监会对王某某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598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
 

  6.约定交易。俗称“对倒”,主要是指多个账户通过合谋,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和方式,相互间进行证券交易。历史上查处的多人合谋操纵中普遍存在这种违法行为。
 

  7.自买自卖。俗称“对敲”,主要是指在自己实际控制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2010年3月至4月,袁某某使用分散在多个营业部的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自买自卖等手段将“科冕木业”的股价从17.92元拉升至31元,此后相关帐户高位出货,股价逐步调整至27.85元。2011年9月,袁某某因操纵市场被证监会处以300万元罚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我们提醒那些企图操纵市场的投资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实施严密监控,一旦发生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将会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采取包括限制交易措施在内的监管措施,对涉嫌操纵市场行为,将及时上报证监会查处。当前,监管部门已建立了证监会、证监局和交易所三位一体的联合监管机制,有异动必有反应,有违规必有查处。因此,投资者务必要充分认识到违法违规交易的风险和危害,应当远离操纵行为。漠视法律法规,一意孤行从事市场操纵行为的,必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惕概念炒作风险

    

  炒题材、炒ST股一直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顽疾。长期以来,一些中小投资者盲目偏爱听“消息”、炒“题材股”、炒“垃圾股”,希望赚快钱、赚大钱,争先恐后地加入对各种“概念”的追涨杀跌队伍中,而忽视了“概念”背后的巨大风险。面对各种诱人的“概念”,投资者一定要认清本质,回归常识,理性投资。
 

  题材炒作,或成南柯一梦


  诚然,一些题材概念本身有着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行业政策向好等多方面因素的支持,但更多的仅仅是一个市场炒作的借口。2011年以来,石墨烯、高送转、稀土矿产、生物医药、重组、锂电、磁材、生物医药等概念层出不穷,投资者趋之若鹜。据统计,“冠昊生物”、“西藏发展”、“中国宝安”等11只典型题材概念股炒作期间平均涨幅84%,其中“冠昊生物”和“西藏发展”涨幅超过100%。“繁华落尽成一梦”,炒作后股价大幅回落,炒作股票平均跌幅51%。其中,“冠昊生物”股价从炒作前的37.58元,最高涨至84.90元,上涨了126%,炒作后一度回落至38元,较最高价跌55%,股价再次回到起点;“西藏发展”2011年3月因“稀土矿产”概念出现大涨,最高涨至38.59元,较行情启动时的13.70元上涨了182%,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后股价一度回落至11.74元,较最高价跌70%。
以往多次经验告诉我们,题材概念炒作大多是“南柯一梦”,半数以上投资者将面临亏损。如2010年对“成飞集成”的炒作中,部分投资者不顾交易所的再三风险提示,依然追高买入,最后亏损出局。据统计,在“成飞集成”第三次停牌后买入该股的投资者中,半数以上投资者亏损,最大亏损744万元。又如在“中国宝安”的炒作中,炒作期间买入的账户亏损比例为53%。
 

  ST股炒作,如坐过山车

   

  ST股票、*ST股票是亏损公司或者财务状况极差公司的股票,风险较高,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仍对它情有独钟,无非抱有很大的重组预期。孰不知,ST股票、*ST股票重组成功的,毕竟还是少数,即使最终重组成功,投资者也不一定能承受长期停牌和大幅波动的风险。据统计,深市主板ST股票、*ST股票2005年以来因重大事项停牌150余次,其中停牌一个月以上的有59次。一些ST股票、*ST股票暂停上市多年才恢复上市,如“*ST鑫安”暂停上市近4年,“*ST 圣方”暂停上市5年以上。一些ST股票、*ST股票甚至暂停上市或停牌多年,至今未有结果,如“*ST创智”、“*ST广夏”等。从波动性看,ST板块远大于大盘。2011年1月4日至4月20日,深证成指累计上涨2.37%,同期ST板块累计涨幅达18%;2011年11月16日至2012年1月6日,深证成指累计下跌17%,同期ST板块累计跌幅达34%。
以“*ST盛润”为例,2010年5月该股停牌重整,2011年8月10日复牌后股价连续18个涨停,至9月21日累计上涨141%。9月26日后股价连续7个跌停并持续走低,至2012年1月6日最大跌幅达67%。2012年2月,公司发布新重大资产重组草案,股价连续10个涨停后连续跌停。许多投资者高位套牢,损失惨重。又如“*ST偏转”,2011年3月28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草案,随即股价连续8个涨停,至4月8日累计上涨48%。4月19日股价开始连续下跌,至5月30日跌幅达41%。截至2012年2月22日该股股价仍低于炒作前的价格。其中,连续涨停期间买入的投资者亏损比例达73%,最大亏损402万元。
 

  回归价值,理性投资

   

  概念可能有着基本面的支持,也可能仅仅是一个市场炒作的幌子,作为中小投资者,追随各类小道消息和热点概念,跟风炒作,过程很刺激,但结果可能是赚少亏多,甚至长期套牢。
 

  中长期来看,上市公司的价值是决定公司股票价格的最重要的要素。不论什么概念,投资者的预期均为公司价值的提升。所以,面对各种概念,投资者一定要回到事实本身,以理性心态对待概念股,认真研究公司公告,客观分析,才能甄别概念背后真正有价值的投资信息。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深交所将对各类概念炒作实施严密监控,对相关题材概念股实施警示性停牌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个别投资者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虚假申报或频繁申报等手段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的,将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实施精确打击,对涉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时刻牢记风险,理性投资,合规交易,切勿盲目跟风炒作。


 增强风险意识 理性参与新股申购

   

  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新股发行申购中,部分投资者一直存在着打新情结,认为打新无风险且收益稳定,于是不管发行价格高低,盲目参与新股申购。回顾近年来投资者打新收益情况,我们发现,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新股申购并不是一笔无风险收益的投资,新股申购和其他的投资一样,也是风险与收益并存,风险还不断加大。展望未来,中小投资者如继续盲目参与新股申购,将面临很大的风险,甚至产生亏损。因此,投资者应秉持价值投资理念,谨慎做出新股申购决策。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新股申购存在风险

  

  投资有风险,新股申购也不例外,在国外成熟市场是这样,在我国也一样。据李特和韦尔奇(JAY R. RITTER  IVO WELCH,《首次公开招股活动、定价和配售的概述》,2002)的统计,1980年至2001年,在美国市场发行的6249只新股,约有14%的新股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约有16%的新股上市首日不涨不跌,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约为18.8%,新股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是常见现象。
 

  再把视角拉回来,看一下我国的情况。2004年,苏泊尔和美欣达的上市,打破了新股不败的神话,两家公司上市首日分别下跌8.27%和9%,接下来发行的双鹭药业甚至出现了主承销商包销接近16.55%新股的局面。当时新股发行采取的市值配售方式,在新股申购风险凸显的情况下,投资者采取了放弃缴款的方式冷对新股申购。虽然股权分置改革以来,特别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之前,新股上市首日破发的现象绝迹,但2010年以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成效凸显,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提高,新股上市首日破发比例逐步增加,2010年、2011年新股上市首日破发比例分别为7%、30%。如果将时间延长至上市后三个月,则2011年新股破发比例将达68%。同时,新股上市首日涨幅也逐年收窄,2009年、2010年、2011年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分别为74%、42%、21%。
 

  新股频繁破发已经让打新的投资者损失惨重。按上市首日破发新股的收盘价计算,2011年网上打新的投资者浮亏额达70亿元;如果将时间延长至上市后三个月,则有123只股票跌破发行价格,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浮亏53亿元。面对新股破发潮,部分基金公司本着谨慎参与的原则,公开宣布暂停申购新股或大大加强新股申购的内部风险控制。

   

  新股申购收益下降与风险增加存在必然性


分析新股申购风险增加、收益降低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随着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入,发行定价一步到位,新股上市后的上涨空间收窄。2009年,证监会启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2010年、2011年沪深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分别为59倍、47倍,最高的个股达151倍,由于市场的阶段性不成熟,部分新股发行价格远高于二级市场的估值水平。新股发行市盈率显著高于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而2009年以前,新股发行市盈率大部分在30倍以下,甚至低于二级市场同期估值水平。新股的高发行价、高市盈率显著增加了新股申购风险。
 

  二是市场监管日趋严格,新股上市首日的非理性炒作得到有效控制。2009年以来,深沪交易所纷纷加强了上市首日的监管。深交所对上市首日股票全部实施了重点监控,当盘中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或过度投机时,将对股票实施临时停牌,其目的是警示交易风险,避免出现中小投资者不顾“炒新”风险、盲目跟风“博傻”而损失惨重的情况。随着监管措施不断强化,新股炒作逐步降温,上市首日涨幅显著降低。

 

  参与新股申购应把握的几点原则

   

  面对新股申购风险的变化,投资者在参与新股申购时应审慎决策,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原则:
   

  一是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据统计,中签新股基本上在上市首日卖出,打新目的普遍为投机性买入。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投机的风险,要以价值投资理念做出是否参与新股申购的决策。股神巴菲特之所以能够屡屡挖掘出有长期价值的股票,获取超额收益,根本原因在于坚持价值投资理念。
 

  二是认真分析公司基本面、避免盲目跟风。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前应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机构研究报告等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避免跟风、盲目参与新股申购。
 

  三是增强新股申购的风险意识。随着发行制度改革的深化,新股发行价格将更加贴近公司的投资价值,对于股票上市首日的严格监管将会长期存在。因此,类似2009年以前打新的无风险收益将不复存在,未来新股申购将会风险与收益并存。
 

  四是冷静面对市场热捧的股票。对于市场高度热捧的新股,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警惕脱离公司基本面的估值,切忌以投机的心态参与打新,否则很可能会承受巨大的损失。历史经验表明,热门股的价格往往会被高估。


 切忌盲目炒新,谨记理性投资


长期以来,“新股炒作”一直为市场高度关注,不少中小投资者无视股票基本面,盲目跟风,参与炒作,最终的结果是高位套牢,损失惨重。投资者一定要警惕炒作新股的风险和危害,牢记理性投资理念。深交所对炒作行为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并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

 

  伤痕累累的“炒新”
 

  近年来,新股“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首日高涨幅”的三高现象一直为市场高度关注,而首日后股价持续走低则成为新股的普遍现象。据统计,2010年以来深市共有575只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32.96%,截至目前已有515只跌破首日收盘价,跌破比例达89.57%。其中首日收盘涨幅100%以上的股票共34只,已有33只跌破首日收盘价,平均跌幅为45.87%,最大跌幅达70.15%;首日收盘涨幅50%至100%之间的股票100只,已有98只跌破首日收盘价,平均跌幅为38.29%,最大跌幅达70.62%。
 

  2009年7月以来,上市首日停牌2次的新股共21只,已有18只跌破首日收盘价,平均跌幅为23.42%,最大跌幅达62.15%;上市首日停牌3次的新股共2只,均跌破首日收盘价,跌幅分别为61.46%和62.22%。例如,上市首日停牌3次的“涪陵榨菜”,上市首日以25.12元开盘,盘中股价最高涨至48元,较发行价最高涨幅达243%,随后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截至2012年1月6日,盘中股价最低跌至13.27元,较首日最高价下跌达72%。首日追高买入的投资者几乎全线“套牢”,35元以上买入的投资者亏损面高达99%。
 

  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统计数据显示,新股上市首日买入者主要是个人,10个交易日后超过六成亏损。以创业板为例,2009年10月底至2011年10月底,上市首日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占比高达95.06%,其中1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占比为22.77%,10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占比为62.48%。2009年10月底至2011年10月底,创业板、中小板首日买入的个人投资者10个交易日后亏损比例分别为64.25%和57.18%,其中创业板、中小板1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分别为64.62%和57.49%,创业板、中小板10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分别为63.63%和56.45%。
 

  深交所严密监控炒作行为,违规后果很严重

   

  为有效遏制过度炒作风险,深交所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监管机制:一是突出重点,加大对短线大户和游资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并建立了重点账户专项管理制度,对部分蓄意炒作、涉嫌操纵的账户实施重点监控;二是对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虚假申报或频繁申报等手段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的账户,实施精确打击,采取包括限制交易等措施;三是加强后续交易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实施特别停牌制度,警示市场风险,遏制持续炒作;四是强化证券商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职责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引导投资者行为,遏制重大异常交易行为发生,对蓄意拉抬股价涉嫌操纵的投资者,快速有效地上报证监会查处。
 

  个别投资者无视股票基本面,为追逐投机利润,热衷进行高度投机性的短线炒作,甚至不惜采用虚假申报、涨停申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和撤销申报等方式引起股价大幅异常波动,诱导中小投资者跟风介入并以此牟利。这种交易行为已经涉嫌违规,后果很严重。自2009年以来深交所已先后对9个账户实施了限制交易措施,其中“陈某某”、“徐某某”等5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或操作人已受到证监会处罚,其余部分账户目前正在查处过程中。因此,投资者务必充分认识到违规交易的风险和危害,切莫以身试法,一定要树立理性投资的观念,合法合规参与证券交易。
 

  树立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理念

 

  随着监管的逐步完善和监管机构积极推动上市公司以分红等形式回报投资者、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等举措的逐步实施,理性投资将具备更加坚实的基础,其优势必将逐步显现。脱离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炒新,无论其股价短期内如何暴涨,始终要受到其内在价值的约束,最终回归理性价值。中工国际、拓邦电子、川润股份、涪陵榨菜等股票的爆炒及随后的大幅下跌都验证了这一点。新股的价值评估和市场定价受公司业绩、净资产、成长性、行业定位和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相关公告、报告,同时还可利用参加上市公司“路演”等机会,尽量获得最直接、最可靠的信息,据此对公司经营业绩、行业特点、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如果投资者获取信息渠道较少或自己专业分析能力有限,综合参考专业机构对新股上市交易的估值定价分析,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投资者应该“以史为鉴”,认真分析公司的基本面,切忌盲目炒作,谨记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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